网上转的:
新股改革发行,信息量有点大,其实要点有三:
一是发行条件在《证券法》没有修改的前提下,取消对募集资金和独立性的要求改以信息披露为主,取消对募集资金的变态监管,与成熟市场接轨,是理念上的重大突破和进步,非常有利于互联网等轻资产的公司上市募集资金,而放宽独立性的要求则非常有利于蚂蚁金融这样的公司A股上市,也会有利于一些境外上市公司分拆部分业务回A股上市。而很多互联网公司关心的亏损公司能否上市是《证券法》的规定,要等到《证券法》的修改和注册制一起推出,至于排队问题能否解决则有赖于战略新兴板以及创业板专板等板块推出,很显然红筹回归的市场将再度喧闹。
二是关于发行价格和节奏是否放开则并没有明确,2000万股以下自主定价是否还有窗口指导并不清晰,估计会根据市场的变化逐步明确。
三是取消打新资金冻结,恢复市值配售,券商余额包销将重现,再加上券商先行赔付制度建立,这些措施是为减少对市场的冲击,同时ipo业务将向大券商集中,因为小券商玩不起了。
能有这么多突破已经超预期,期待沿着市场化发向继续前行,注册制将极大改变投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