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诸位狼友的私密事情,我把十多年前我的经历给大家说一说。
那是95年年底,因为给领导送礼,我和要好的朋友一起到金店买了一副金项链,出金店后朋友用摩托车驮着我到了朋友的单位门前,我把皮包里的项链掏出来让朋友帮我拿着,晚上再给我。我骑一辆自行车带着空皮包回去了,走到邮电局前办理了些手续,把皮包跨在车把上,这时一个男的载着一个年轻的、打扮很妖媚的女孩子停在我跟前,我当时多看了那女的两眼,就上车走了,就在我飞身上车的一霎那,感觉车子和手剧烈晃动了一下子,就见那婊子从我的车把上硬硬的把我的皮包拽出去了,坐在那个男贼的摩托车上呼啸而去,我猛地惊出了一身冷汗,想起我的项链,瞬间又释怀了,幸亏早先把项链交给朋友了。提包里只有售货员找回的20元零钱。
诸位狼友,当时幸亏是我多了个心眼,不然的话对于当时还没参加工作的我,近三千元的项链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啊。希望大家在看美女的同时更加留意自己身边的东西和现金。要知道她们往往就是诱饵,就是托儿。